标准,而是在合同约定的标准上,按人头每人每月公司抽300块钱的标准发放,也就是说,20多个人的实际出勤人员,体现在工资表上有30多个人,而本应该到每个人手里的1800,拿到手的只有1500,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,因为并不是由甲方直接将工资发放到每一名保安手里,而是由甲方按照乐万家报来的数据再加上5的管理费后,整体将钱打给万家乐公司,由万家乐公司再给每一个保安发放工资,可以说,操作的空间很大,利润的空间也很大,甚至毫不夸张的说,这个单项分包的项目,丝毫不次于那些靠收取物业费发放工资的全委项目……
而这个保安外包项目的负责人,也就是说这个项目的大队长,是由乐万家公司保安部经理连英兼任,而原本就是龚瑞红身边“红人”的连英,也因为自己的“兵强马壮”而日益骄横了起来,甚至隐隐的觉得,以自己的能力和资历,即便是龚瑞红和王源的位置,轮也该轮到他了……
为什么前面一直要重复强调这个项目的薪酬待遇呢?那是因为:正是由于其项目的特殊性,造就了整个公司中对薪资上的不平衡,从而也引发了一系列的非议,在公司初创的时候,刘昆平参照了他非常崇拜的日本人稻田和夫的管理模式,其中对于薪资待遇,刘昆平特别强调了,在公司内实行工资保密制度——也就是说,每个月每个人开多少钱,同事之间不允许相互打听……并把这一条写到了员工手册中。抛开精日分子刘昆平媚日的管理行为,其实这种做法,是造成各种纠纷矛盾的源头,是一种掩耳盗铃的模式,其实不适用于这个最底层的服务行业……因为,中国有一句古话“识时务者为……啊,不,不,不”,中国古话说道:“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……”这个“不得相互打听……”不过是有些人,拒绝对他来说不想谈论的话题和人的一个借口,而真正关系到了一定程度,这个根本不能称之为秘密……甚至于说,成了互相比较的标准……更是在公司中地位的象征……而造成连英,有了想法的,也正是这个衡量公司地位的标准,当年的实际情况是这样的:龚瑞红月工资3500,王源升了副总后月工资3300,职能经理如果没有兼任项目的话为2300,如果有兼项目的话,兼一个项目加300,兼两个项目加500,项目经理以大小项目为分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