能会是二层楼。当然,这种老宅是改造过的。失去了原有的古色古香,搞得有些不伦不类。”
李南征递上了一根烟:“你对锦绣乡的第一印象,怎么样?”
“我比我预想的,还要穷一些。”
隋唐接过香烟,顺势架起二郎腿:“起码没有丰富的夜生活。哎,我的音乐梦想啊,就此破灭!仕途圈内多了个混吃等死的,歌坛却少了一尊天王。”
李南征——
实在忍不住了,问:“看你这口气,应该有自己的代表作吧?”
“那是。”
隋唐晃着脚尖:“早在大学时,我就被尊为歌坛唐天王!迄今为止,我已经原创了七八十首脍炙人口的歌曲。只是碍于资金和渠道等原因,没有上市。”
李南征被震惊了。
又忍不住地问:“现在来一首,你最得意的原创歌曲?我也好好的,洗洗耳朵。”
“没问题!”
隋唐现在最喜欢做的事,有两件。
一件事谈恋爱,屡败屡做。
一件事就是在他的“粉丝”面前,展现他饱含磁性的歌喉,演唱他的原创金曲。
关键是每每演唱时,他都会郑重以对。
掐灭香烟,站起来深吸一口气:“下面,我将为大家演唱,我的原创歌曲《青山情歌》!还请大家鼓掌,给我一些必要的鼓励。”
大家在哪儿?
办公室内,不就是咱俩吗?
这中二真几把的能装。
李南征左右看了眼,只好举手鼓掌。
一分三十六秒后——
李南征抬手砰地拍案,大叫:“停!”
已经彻底陶醉在自己那动人歌喉里的隋唐,被吓得一哆嗦,睁开了眼。
“你他娘的,这叫唱歌?”
李南征抬手,揉了揉胳膊上的鸡皮疙瘩:“如果再唱几句,都快赶上晨晨了。”
“晨晨?谁是晨晨?”
隋唐愣了下,随即沉下脸:“老李,你这是在我最骄傲的领域内,看不起我。”
“对。”
李南征毫不客气的点头:“我觉得我随便哼哼几句,都比你唱的好一万倍。还青山情歌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