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的信,正是来自那个时候。
“爹,儿子交给您了。我实在是不孝,如今却已无以为报,罪过罪过……”
游骑兵的领袖,将他们尚在襁褓中的骨肉托付给了一位健朗的老者,随后奔赴一场征程,一场注定失败的征程。
如果时光能重来,老爷子会打断那个臭小子的腿,让他滚到后方烧菜去,而不是接过自己的旗帜,一头撞进集团军里,葬身在火光之中。
老爷子总是穿着很俗套的补丁大衣,胡子乱糟糟的,头发都快遮住眼睛了。
这孩子没有起名字。
那天,是个大风天,北风卷地白草折,所以老家伙给孩子起名叫维德,狂风,狂野的风。
孩子很健壮,有勇有谋,学东西也快,实在是继承了他爸妈的优良基因,搞得老家伙都不知道教他什么了。
这孩子有时看报纸看到不认识的词,指着过来问他,他挠半天脑袋也答不上来。
要是有本字典就好了。
但老家伙可以教他骑马。
马术他绝对是顶尖的,再烈的马,光是嗅嗅他身上那股百战不殆的气息,都得吓到腿软,然后乖乖等他发号施令。
用了两个月马鞍,孩子就再也不需要了。
之后是举火枪。维德打小就想开枪,“砰”一声,哧溜冒烟,所以总是拿着扫把拖把什么的自个儿练。
但在真正摸枪之前,老家伙依照传统,让他自己想办法去配火药。
“记住,三炭二硝一硫磺。子弹自己找,石头也好,钢珠也好,找不到就自己磨。我们家的传统是,你开的第一枪,必须由你自己亲自准备。”
维德骑着他的小马跑了一整天,深夜才回来,累得魂都快没了,手里拎着一只小袋子,也算完成任务了。
“比你爹快。那臭小子半路还哭着回来找我帮忙呢。”
第二天,装药,填弹,维德开了他人生在世以来的第一枪,当然脱靶了,后坐力也远比想象中的大,烟很浓,臭烘烘的。
“握不住?”
他点头。
“装药装多了。自己把握好量。”
维德照做了,但没一会儿,自己忙活一天才配出来的黑火药,就这么用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