风冷,夜寒,门外忽然响起了马蹄声,还有打马的暴喝,跟着就是皮鞭重重挥砸在马身上的声响。跟着就是人的喧闹,门开了,阴冷的山风也吹进来,门外卷近一条大汉。
“真不爽,上路没多久就下起暴雨,把我淋成落汤鸡。”那人抖落披风上的水,开始环顾屋内,一个小厮在大堂里来回穿梭忙碌。
可大堂并没有什么人。不过是两个坐在角落的少年,还有一个半妖女子,也许她是这里的舞者。
小厮跑过来:“客官,吃些什么?”
大堂里所有人说的话,都能被听得清清楚楚。
“一壶三十年左右的女儿红。”
王导冲知道,这女儿红三十年在大明朝并不很常见。因为按照习俗,女儿红这酒是女儿出生之日起,就要埋上一坛甚至几坛在地下的。偏偏要到女儿出嫁的时候再挖出来喝掉这样的酒不论什么牌子,不论是剑门产的还是云贵产的,或者村糟子酒,只要方法得当,那味道绝对差不了。
一般的女儿红也就是二十年。二十出嫁,白日红事,当夜见红。所以叫做女儿红。如果当夜不见红,那这酒喝跟不喝没什么意思。
至于三十年了,还能见红,那就跟太阳和月亮同时出现在天上且能被人同时看到的概率差不多。但这种情况是有的。王导冲就见过落日未尽,月已东升。
所以王导冲笑了一下。
果然,那店小厮面有难色:“三十年的女儿红会不会太老,也太难得了。”
那人更是快言快语“你大爷我就喜欢整治三十年的大酒!剩的越久越好,四十年的更好!蒸馍,鲵油一煎!”
“没……”小厮勉强一笑,向后快走了几步,把肩膀上的毛巾擦了桌子,便往后厨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