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女就会前往下一片区域,去嚯嚯其他动物,哪怕是稍微有灵智的山中大王出面,都拿血迹少女没有办法。
因为她的适应能力强,隐瞒气息,躲避袭击,使她很容易在这片区域生存,且久而久之血迹少女渐渐学会了如此辨别能吃的一些果子、菌子
血肉觉得不好吃,她就不再尝试。
不知何时,血迹少女再一次爬到树顶端,向远处眺望——
一座城池映入眼帘,鼻尖更是嗅到了林中不曾有过的香味。
这一刻,她不再停留,立马往城池的方向赶,且避开人多道路,血迹少女依旧选择穿梭林间。
在她脑海里,也仅产生一种想法:‘同类,似乎无关紧要。’
同一时间,忙活一天的姜云逸,数着手心里少的可怜的铜板,唉声叹气。
哪怕如此,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去买烧饼,至少一个人吃喝还是不成问题,对此姜云逸不免有些庆幸,还好自己没有妹妹或者弟弟,不然就是累赘。
“来,婆婆多给你一个烧饼。”卖烧饼的老婆婆见到是他,笑容更甚。
姜云逸挠挠头,多给她些钱。
老婆婆却是将他递钱的手推回:“不用不用,今日婆婆高兴!”
“婆婆,是有喜事?”
“是啊,我家远在他乡的儿啊,府考过了,成了童生!”说到这里,老婆婆的眼睛红润,激动万分。
童生,在当今时代的科举道路上,竞争也是非常激烈!
这需要通过县、府试,才可成为童生。
姜云逸记得老婆婆的儿子,至今已有四十多岁,连孙子都有了。
一生饱读诗书终于考上,难怪老婆婆会如此激动。
姜云逸对老婆婆笑着祝贺,当初他也想着走科举道路来着,但想了一下,还是放弃这个想法,毕竟前世连背诗都难,至于文抄公还是算了。
不会就是不会。
姜云逸被老婆婆拽着手,聊了好一会,滔滔不绝,她满是褶皱的脸上,时常带着笑,足以看出有多骄傲。
可惜,街坊邻居各自都在忙着的生活,老婆婆又经常起早贪黑,很少有交集,所以只能把这份喜悦传递给姜云逸。
直至夜幕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