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我们的敌人。”
大胡子一挑眉毛:“祖宾?”
“对,这片荒原的主人就是祖宾,哥布林一百多年的王,目测未来一百多年还是他,可称一代英主。”
大胡子啐了一口:“哥布林,肮脏的玩应儿。”
翻译倒是没翻译这句话,只是耸耸肩。
康王点了点头:“具体问题,你们可以入城,和具体的官员谈,但是,你知道我们的风格,规矩,规矩必须遵守。”
说着他头上的红翎化开如水流下,在他背后化做一片大红披风,猎猎飞扬,洒下一片阴影,而阴影中奔腾而出的,无数的半透明的狼骑兵,在他身后森然列队,刀枪剑戟,一应俱全。
大胡子眼睛一眯,他倒是没拔刀,只是嘟囔了一句:“巫师……”
康王一抖马缰,阴兵们蹄爪翻飞,都冲进他的披风,而披风化作红水回到头盔上,又把红翎竖了起来。
骑兵们差一点冲过来,但是他们的马死活不往前走,还纷纷扬着头后退,说混乱也不至于,却是闹了一下。
这回大胡子倒是回头看了一下,眼里若有所思:“我们是朋友对吧,从过去就是。”
“呵呵,我们愿意交朋友,但是你们怎么做,决定只在你们。”
大胡子撇了下嘴:“我们会在这附近扎营,派几个人过去看看,了解一下。”
康王拨马回头:“来吧。”
骨马蹄下生烟,虺忽之间远去,把大胡子甩在身后,瞪着眼愣了半天,和翻译对视了一眼,咧嘴一笑,嘴里打着呼哨,一兜马缰回了本阵。
阵前谈判,一向简短,时间长了,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反而更大,所以康王确定了对方暂时没有战斗欲望,就直接回了,等到对方派了代表,打起来的可能性就更小了。
哥萨克都是些糙性子的夯货,虽然反复不定,也不怎么看重脸面,但是战斗对他们来说,一向是个很隆重的事儿,荣誉和脸不是一回事儿。
只是经过现代社会的洗礼,哥萨克们对民族荣誉的看法也变化了,也开始有国家观念,凝聚力高了很多,这些人训练有素,看得出来头不小,康王就更不担心了。
再次赶过来的骑兵有十二三骑,除了大胡子和翻译,